根据培养规定,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并获得相应学分(个人培养计划必修环节中对应“国外学术交流”或“国际学术交流”或“国际会议报告”课程)。博士研究生应在申请预答辩前获得该学分。
一、国际交流内容包括(任选其一):国际学术会议、国内召开的全英文学术会议、线上国际会议、国际双学位联合培养、国际联合培养(单学位,含CSC项目)、国际课程进修(不互认学分)、国际组织境外实习。
二、认定条件
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内召开的全英文学术会议、线上国际会议学分认定,需满足下列二种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认定学分:
(1)在会议上就该论文作口头报告;
(2)论文海报在会议中展示。
2.参加国际双学位联合培养、国际联合培养(单学位,含CSC项目)、国际课程进修(不互认学分)、国际组织境外实习需要满足学习或工作语言为英文。
三、博士研究生在参加相关国际交流后,需完成以下流程:
1.填写考核表(见附件,右上角必须标注个人计划中国际交流对应的课程编号),并提供完整支撑材料:
(1)1500-2000字的总结报告;
(2)护照、批件等官方证明文件复印件。
(3)论文被会议收录的相关证明、参会照片等。
(4)在线会议需提供会议视频相关截图及其他参会证明。
(5)联合培养、课程进修、境外实习的接收证明、学习/工作证明。
2.导师在考核表上签字确认情况属实。
3.所有纸质材料交明净楼206办公室并登记。
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教务老师将在15vip太阳成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分认定。
15vip太阳成教务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