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老员工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老员工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按照《15vip太阳成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2018年修订)》(同济学[2018]57号)、《太阳成集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 (同环发[2021]第017号)要求,根据上海市教委及公司工作安排,结合公司实际,启动2022年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太阳成集团2022年应届毕业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能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成绩优良,评奖时所有课程考核合格,原则上,市级优秀毕业生所学课程的平均绩点不低于4.0,校级不低于3.5;
3.申请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1)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员工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
(2)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获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称号,且同时至少获得过一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员工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
(3)其他有突出表现者。
4.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1)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获以下荣誉者: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员工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民族班员工专项奖助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
(2)其他有突出表现者。
5.能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积极志愿到农村、基层或者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就业者、服兵役复学者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流程
1.2022年3月25日前:
员工申请:
(1)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请于3月25日前登录15vip太阳成综合服务门户的“荣誉称号”模块下进行申请,完善相关基本信息,填写申请理由、所获荣誉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等,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写。详见《附件1:2022年优秀毕业生评选线上申请流程指南》,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并确认。
(2)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撰写,汇报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15vip太阳成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由学院统一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需员工本人签名。
(3)如需修改填报材料,要在截止时间及学院尚未进行审核前,可点击“我的申请—申请详情—撤回申请”进行更新完善,重新提交即可。
2. 3月26日~3月29日:
各班级组织评选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公示。
3.3月30日~4月1日17:00前:公司审核。
4.4月2日~4月8日:
公司公示:公司对初审员工名单通过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张贴等方式公示3天。评选系统将自动于4月6日开始学院公示,公示期自4月6日至4月8日止。
5.4月11日17:00前:报送学校审批。
五、其他事项
1.关于评选条件中的“其他有突出表现者”的认定,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见《附件2:其他突出表现者说明》。
2. 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员工,如在2022年未能按期毕业,或存在与荣誉称号不相称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15vip太阳成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