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环内〔2022〕52号
关于修订《太阳成集团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太阳成集团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经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23日公示无异议,2022年11月28日第38次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同意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太阳成集团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15vip太阳成15vip太阳成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
太阳成集团
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树立师生正确的网络安全观,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根据《中共15vip太阳成委员会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15vip太阳成委员会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15vip太阳成公司党委下辖的院级及各部门、专业、班级、课程、学术团队、员工社团等注册使用(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B站、抖音、快手、西瓜视频、澎湃号、头条号、百家号、人民号等新媒体平台。
第三条 公司党委成立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宣传工作小组),负责公司党委下辖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宣传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经理、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经理。
宣传员: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院级宣传员2名。
通讯员: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党建、行政、人事、外事、安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学科、社会服务、员工工作、工会、专业系所、基地平台等通讯员若干名。
宣传员与通讯员人选由分管领导确定,每年予以调整,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年中因故需要进行人员调整的,由分管领导提出,并由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予以审批。
第四条 公司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由学院负责管理。各部门建设的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按照隶属关系归口管理,并接受宣传工作小组的指导与管理。
第二章 审批备案
第五条 公司各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设立须严格履行审批制。各类平台开通前,须提交《太阳成集团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审批表》,经宣传工作小组批准后方可开通运行。未经审批的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将视为违规并予以取缔。
第六条 公司各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每年在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年度台账及备案登记。未完成年度备案的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将视为违规并予以取缔。
第七条 公司各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不再有运维需要的,应及时注销帐号。
第三章 信息发布
第八条 公司各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需履行内容审批程序。任何人严禁发布未经批准的内容。如有擅自发布未经批准内容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党委将予以严肃处理。
1.学院官方网站内容发布:①通讯员提交发布内容至宣传工作小组分管副组长或该项工作分管负责人;②分管副组长或该项工作分管负责人进行内容审批;③如涉及意识形态相关内容,还需提交学院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审批;④审批通过后通讯员进行内容发布。如有通讯员无直接发布权限的内容,完成上述审批程序后,由学院宣传员进行发布。
2.学院官方微信平台内容发布:①通讯员提交发布内容至宣传工作小组分管副组长或该项工作分管负责人;②分管副组长或该项工作分管负责人进行内容审批;③如涉及意识形态相关内容,还需提交学院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审批;④审批通过后由学院宣传员进行内容发布。
3.公司党委下辖其他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内容发布:①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管理员提交发布内容至平台责任人;②责任人进行内容审核;③如涉及意识形态相关内容,提交学院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审核;④审核通过后,管理员进行内容发布。如有特色和亮点内容希望在学院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发布的,由平台责任人提交学院管理员,经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审批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发布。
第四章 信息安全
第九条 公司各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管理员不应超过三位,其中一人为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必须由在职教职工担任。严禁非管理员对学院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进行操作。
第十条 公司官方网站实行模块化管理,各版块维护由分管领导负责。各部门通讯员对分管网站模块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相应模块内容及时更新,网站运营处于良好状态。各部门通讯员应坚持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畅通所在部门、平台或系所等上报重点、亮点、特点工作的渠道,加强协作与交流,共同助力提升学院宣传工作实效。每两月发稿或供稿应不少于1篇,每年度发稿或供稿应不少于6篇(通知与公示类消息不计)。
第十一条 公司党委下辖其他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根据工作需要保持更新,确保网站运营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 公司每年底对宣传员及各部门通讯员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对工作主动、积极配合、表现突出的宣传员及通讯员给予绩效奖励。
第五章 风险防范
第十三条 尽量使用原创作品,合理使用他人作品。各网站、多媒体平台应使用学校或各单位自有著作权的原创作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使用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
第十四条 及时汇报应对侵权,做好主动维权工作。出现侵权或疑似侵权事件,应高度重视并汇报平台负责人,立即核查取证、汇报请示、删除处理、梳理汇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院宣传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太阳成集团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同环发〔2021〕第16号)同时废止。
附件:太阳成集团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审批表
附件
太阳成集团
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审批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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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平台 |
口网站 口微信公众号 口微博 口B站 口抖音 口快手 口西瓜视频 口澎湃号 口头条号 口百家号 口人民号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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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单位 口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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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已认证 口未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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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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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2(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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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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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管理工作小组意见(签章) |
年 月 日 |